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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将有变化!
为激发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热情,鼓励事业单位更好服务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四川省人社厅和四川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绩效工资正向激励作用鼓励事业单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通知》,从健全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内部分配激励、实施绩效工资单列薪酬制度、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完善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政策、优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工作人员创新创业薪酬分配、拓宽绩效工资经费渠道、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系列创新政策举措。
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倾斜
聚焦重点人员激励,创新单列薪酬制度
激发创新潜力,高端人才绩效工资可参考市场价格
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间接费用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
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
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周凡